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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生態環境部公開2019年度部門預算顯示,今年將安排40571.81萬元用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管理項目。
生態環境部介紹,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落實《打贏藍天 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土壤污染 防治行動計劃》,切實改善全國環境質量,故設立該項目。
按照滾動支出預算編制原則,該項目實施周期暫定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根據實際情況作動態調整。
預算安排方面,2019-2021年該項目擬安排132007萬元,各年度支出計劃分別為40571.81萬元、44691.24萬元、46743.95萬元。
其中,區域大氣環境管理與重污染天氣應對963萬元。主要用于全面開展區域重污染天氣成因分析,完善重污染天氣成因分析信息庫;指導重點區域及全國其他主要城市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和應急減排措施清單編制;重點針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環境管理立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政策研究,研究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大氣環境質量管理68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考核與評估、“十三五”環境保護空氣質量改善約束性指標分解落實與評估考核、大氣環境形勢分析等系列工作,為切實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提供管理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