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印發《南京市化工火炬環境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南京市化工火炬環境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目的依據】為了防治大氣污染和生態破壞,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化工企業已建火炬的環境管理適用本辦法。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已建火炬應規定時限整改到位。
新建化工項目應執行本辦法的要求,不得采用高架火炬作為廢氣處置設施。高架火炬燃燒裝置應當用于應急處置,不得作為大氣污染日常處理設施
第三條【新建火炬管理】火炬裝置的建設應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范圍,明確火炬氣成分、收集范圍,論證火炬處理效率、火炬燃燒處理方式的可行性,明確火炬燃燒工作狀況,確?;鹁嫒紵踩?。
第四條 【燃燒管理】化工企業應當加強可燃性氣體的回收??扇夹詺怏w向火炬排放時,火炬必須同步燃燒,確保燃燒完全。
送化工火炬處理的廢氣,僅限于化工企業在開停工、非正常生產及緊急狀態下無法進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性氣體??諝?、氮氣等氣體占比過高的不燃性廢氣不得作為可燃性氣體排入火炬氣系統。
第五條【工藝設計要求】用于應急處置的火炬裝置應當滿足下列要求:
(一)保證各裝置排放的火炬氣能夠及時、安全、可靠地排放,同時滿足環保要求。
(二)系統和設備的設計便于操作、檢修和監管。
(三)火炬運行穩定高,配套助燃氣系統,噪聲小,確保操作彈性大、適用工況范圍寬。
第六條【運行和排放管理】
正常情況下,火炬長明燈必須點燃,確?;鹁纥c火及時可靠,燃燒完全確保不脫火,保障排放的火炬氣燃燒穩定,確保燃燒完全。
在火炬工作狀態下,確?;鹁婊鹧嬲H紵?,廢氣燃燒充分,無煙燃燒,不排黑煙和低噪聲運行。
在火炬火焰遭受不燃氣體沖擊時,需要及時補充助燃氣體確?;鹧嬲H紵?。嚴禁火焰熄滅的情況下,通過炬系統偷排廢氣的行為。
第七條 【報告制度】
應急狀態下,使用高架火炬燃燒廢氣,應及時向屬地區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啟用高架火炬的原因、焚燒廢氣的種類、預計使用時長、當地風向、下風向影響范圍等信息,便于生態環境管理部門加強監管和采取必要的監測手段。
第八條 【企業主體責任】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相關規定的,不按規定使用火炬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名詞解釋】
本辦法下列用語含義:
1.火炬?;鹁媸侵富て髽I用于燃燒火炬氣的廢氣燃燒處理裝置。
2、高架火炬。高架火炬指火炬頭底端位置高于15米的火炬。
3.火炬氣?;鹁鏆馐侵富て髽I在正常生產、開停工、非正常生產及緊急狀態下無法進行有效回收的可燃性氣體。
4.火炬頭?;鹁骓敳繕嫾?,內部外部帶有消煙蒸汽管,作用是確?;鹁鏆獬浞秩紵跋跓?,達到環保要求。
第十條【其他】
其他行業的火炬參照本法執行。
第十一條【實施日期】本辦法由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本辦法自2019年月日起施行。